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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申請規定

單位: 縣定法規 | 發佈: 系統管理者 | 時間: 2021-02-18 11:15:36

一、金門縣政府為鼓勵本縣青年求學深造,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,特訂定本規定。

二、獎學金申請期限:(郵戳為憑)

(一)第一學期: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
(二)第二學期: 3月1日起至 3月15日止。

三、其餘相關辦法請參閱申請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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