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單位: 縣定法規 | 發佈: 系統管理者 | 時間: 2021-02-18 11:15:36
一、金門縣政府為鼓勵本縣青年求學深造,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,特訂定本規定。
二、獎學金申請期限:(郵戳為憑)
(一)第一學期: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(二)第二學期: 3月1日起至 3月15日止。
三、其餘相關辦法請參閱申請規定。
單位: 縣定法規 | 發佈: 系統管理者 | 時間: 2021-02-18 11:15:36
一、金門縣政府為鼓勵本縣青年求學深造,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,特訂定本規定。
二、獎學金申請期限:(郵戳為憑)
(一)第一學期: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(二)第二學期: 3月1日起至 3月15日止。
三、其餘相關辦法請參閱申請規定。
網頁設計:數位果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