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單位: 學管科 | 發佈: 翁嘉蓉 | 時間: 2025-03-25 11:08:52
本府於114年2月17日府教學字第1140012263號函發本縣所轄各國中小有關「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」日程表、作業要點及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等相關資料(詳請參閱附件)。
(一)教師合格證書及聘書。
(二)申請表(包括志願表)一份。
(三)服務證件(年資、年終成績考核、獎懲、研習、語言能力認證等證明文件)。
(四)介聘原因證明文件
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請填妥書面申請表核章後,並備妥上開表件(證明文件請送影本),於114年4月30日(星期三)前送本府教育處,並至介聘網站(http://tas.kh.edu.tw)上網填報資料,開放填報時間自114年4月18日至4月28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