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: 烈嶼國中 | 發佈: 陳宗均 | 時間: 2022-06-21 11:24:48
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營養師職務甄選簡章
一、甄試職稱名額:
職稱:專案約用人員(營養師)。
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得擇優備取2名。(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2個月內)
二、待遇:
參照「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專案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」以15薪階280點敘薪,每月薪資相當新臺幣46,088元,並依法納入勞、健保。
三、聘用期間:
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,並依規定年度考核績優者,得經核定予以續聘;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。
本職缺係中央補助計畫所需人力,聘用期間如因中央補助經費遭刪減或計畫結束,將依相關規定終止契約,並不得依任何理由要求留任。
四、工作時間及地點: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:30~16:30於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。
五、報名資格條件:
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未具他國國籍者。
國內外大學院校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,並具衛生福利部(前行政院衛生署)核發之營養師證書資格者,始得報考。
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、26-1、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,無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。
無「營養師法」第6條規定「不得充任營養師」之情事者。
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)尤佳。
六、工作項目:
擔任午餐執行秘書,並建立學校午餐膳食計畫。
開立菜單,營養分析。
用餐人數統計,核銷結帳作業。
廚房衛生管理,廚務人員溝通協調。
校園食材平台登錄(食登、智餐及智登3套系統)。
食材成本掌控。
營養教育推廣。
學校駐點或巡迴。
其他與營養午餐相關之行政庶務工作。
七、簡章公告及報名表件下載:
逕至本校網站下載,本校網址:http://www.lyjh.km.edu.tw/zh-TW 。
八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方式: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。
報名地點:本校人事室。
報名方式:
1. 檢具下列證件(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)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,信封或封面請註明「應徵營養師」。
2.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 本校地址: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。
4. 本校聯絡電話:082-362425#61陳先生,或082-362425#24楊小姐。
需繳交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,資料未齊全者,不受理報名。
1. 報名表:如附件一。
2.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. 衛生福利部(前行政院衛生署)核發之營養師證書正反面影本。
4.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5. 團膳經驗服務證明書正、反面影本(無經驗則免附)。
6.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(女性免附)。
7.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如離職或服務證明書,無者免附)。
8.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無則免附)。
9. 自傳表:如附件二。
九、甄選方式:本校先進行書面審查,資格符合者,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,擇優通知面試。審查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。
十、甄選結果:
錄取人員自公告或通知日起30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,逾期喪失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本職缺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2個月內。
經甄選公告之錄取人員,於報到後,未依學校規定繳交報到相關文件、或經發現相關證明文件有假者,則註銷錄取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;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。
參加甄選之人員如不符學校所需,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名額從缺。
經錄用人員如中途離職,其所餘職缺由本次甄選備取人員依序遞補(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)。
十一、 附則
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,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,並得隨時修正補充之。